台湾地区领导人蔡英文把选举行程当“执政”行程,大部分行程都会提到打假讯息。台当局行政机构负责人苏贞昌最近主持治安会报,聚焦选举,打假讯息也是重点工作。事实上,从蔡英文新年谈话宣示建立“安全防护网”以来,蔡当局已向假讯息全面开战,但迄今战果不佳,多数案件遭法院打脸,反而凸显滥权枉法、曲解“法令”、选择办案、裁判不一等问题,只成功制造了打压异己的寒蝉效应。更严重的是,蔡当局和民进党往往就是假讯息的制造者。
先检视蔡当局的战果。警方今年开始积极查缉网络假讯息,并依违反“社会秩序维护法”第六十三条“散布谣言”移送法办;但根据台湾“司法院”检索系统简易案件查询,一月到十月共移送对蔡英文不利言论十九件,法官裁罚五件;不利苏贞昌言论移送六件,只有一件裁罚。蔡当局动员“执政”机器大张旗鼓打假讯息,却屡在法院踢铁板。可笑的是,蔡当局并无收手打算,甚至变本加厉。
这些案件较受瞩目者,包括苏贞昌摔笔案、蔡英文金援海地案、凯子军购F-16案、陈菊与私烟少校合影案、高雄登革热补助零元案,以及散布不实爱滋言论等。除爱滋讯息裁罚,海地、摔笔判决不一外,其余多不罚。
从“社维法”规定看,该条文放在“妨害安宁秩序”罪章中,与“散布谣言”并列的,还有无正当理由携带武器、鸣枪、携带开锁破窗工具,以及放置投掷具有杀伤力物品等行为,均与治安有关,明确损及公众利益。因此,要依“社维法”处罚“散布谣言”,除必须是不实言论,还要“足以影响公共安宁”。而过去根据此条文裁罚的,多是散布不实气象信息、预测地震等行为。
但蔡当局送办的案子,一种态样是官员个人法益受损,无关公众。试问苏贞昌是否摔笔,与公共安宁何涉?陈菊是否和私烟少校合照,又哪里妨碍公共安宁?蔡英文、苏贞昌、陈菊若认为贴文贴图于己名誉有损,提出民刑事告诉才是正办。另一种态样则是可受公评的公共政策,如军购、登革热补助、“凯子外交”等,若动辄绳以社维法,实无异扼杀言论自由。
更严重的是,上述案例都只办特定政治立场;反对蔡当局者,即使只是针对个人都不放过,但对来自绿营日益猖獗的抹黑造谣却视而不见。苏贞昌“魔鬼说”指马英九的密友律师赴港为香港“反修例”解套擘画;苏贞昌还把韩國瑜的“学贷免息”扭曲成“借钱不用还”;至于那栋韩國瑜买不起的豪宅,民进党“立委”林俊宪更把台肥通案借贷抹黑成韩國瑜施压贷款。这些假讯息如果在网络散布,以民进党标准,恐难逃“社维法”究责。可是执法机关却视而不见,果真是“办蓝不办绿”?
虽然在法理和法院裁决上,蔡当局都站不住脚,但动用公权力、滥用社维法,却变本加厉。蔡当局利用“社维法”由执法机关调查送办,官员可免去“对民众兴讼”批评,甚至自己不用搜证、不用出庭,一切概称执法机关依法行事即可。而动辄查办,尽管只是行政罚,且多数罚不成,但对当事人和一般民众都会产生寒蝉效应,让批评者噤声。
虽然对于送办案子,迄今法官多能坚守底线,不为政治权力所用,但仍不时出现案情相同、裁决不同的情况。如海地金援案、苏贞昌摔笔案等,有的裁决不罚,也有的未考虑“影响公共安宁”要件而裁罚,后者恐有曲解法令之虞;但认事用法不一,更令民众无所适从。
另外,蔡当局滥权习性难改,但警政和调查等执法机关,应该挺直腰杆,勿成为滥权台当局的帮凶。否则不仅浪费司法资源,更破坏行政中立与民主价值甚巨。假讯息当然应该谴责并负起相应法律责任,但打假讯息仍应合乎法治规范,执政者更不可一手制造假讯息,另一手以打假讯息为名,动员“执政”机器打压异己。
来源:台湾《联合报》